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使用(25000t/a革用聚氨酯树脂及2万吨鞋底原液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绍兴元名聚氨酯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绍兴元名聚氨酯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系绍兴聚丰皮革材料有限公司、台湾扬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座落于浙江省绍兴县福全镇,注册资本202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钱根,主要从事聚氨酯(PU)树脂浆料、鞋底原液、铁皮包装桶的GB 20592-2006  生产和销售。公司现有职工89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安全管理员3人。

公司现主要有年产2.5万吨聚氨酯树脂、2万吨鞋底原液生产装置,其中聚氨酯树脂分干法及湿法这两种工艺方式进行生产,湿法生产的聚氨酯树脂经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于2012216日检测,属于非危险化学品,干法生产的聚氨酯树脂经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于2012216日检测,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司于2014126日取得了由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是:年产:年产8000吨聚氨酯干法树脂,氮气(压缩)150Nm3/h。企业已经明确说明,今后将不再采用干法工艺生产聚氨酯树脂,而全部用湿法工艺生产聚氨酯树脂,并取消氮气的生产,氮气采用外购,鞋底原液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在聚氨酯生产过程中使用了MDI、DMF、氮气等危险化学品;在鞋底原液生产过程中使用了MDI、氮气等危险化学品;并用液化石油气作锅炉的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项目组长 陈宝荣
技术负责人 周水鹤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宝荣、陈义灶
报告审核人 黄素英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宝荣、陈义灶
时间 2017-06-01 至 2017-06-18
主要任务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 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