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总平及罐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简称PDH二期项目)于2015年12月28日经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330000151222063370A),期间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设立安全评价报告,2016年1月19日浙江省安监局组织专家召开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2016年3月31日取得了浙江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项目的整体设计单位为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PDH二期项目分为二阶段建设,其中年产30万吨聚丙烯(简称PP项目)部分先行建设,于2016年8月17日取得PDH二期项目中年产30万吨聚丙烯装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期限:2016年9月8日2017年9月7日。PDH二期项目中年产45万吨丙烯部分,正在由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PDH二期项目中年产45万吨丙烯部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企业及设计单位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周边市场发展前景,以及与技术专利商UOP、大型关键设备供应商的进一步沟通与交流,企业与设计单位共同确定对原料产品罐区、丙烷脱氢装置及其辅助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和优化。
项目组长 李正加
技术负责人 周水鹤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正加、唐庆国、杨阳
报告审核人 周学志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时间 2017-07-31 至 2017-06-26
主要任务 安全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