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8万吨纺织化学品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传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传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由传化(香港)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由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独立法人公司,公司在平湖市独山港区石化产业园已经取得的建设土地处于待开发状态。2017年5月31日经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平湖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04821611084031484153 本地文号:平发改独山港外备[2016]3号),公司总投资3478万美元,建设年产8万吨纺织化学品项目。该项目最终产品PA类(包括PA乳液、环保树脂、磨浆)、PU乳液、晶硅切削液、干强剂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的生产和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套用,故本项目不属于危化品生产项目,但生产过程中使用丁酮、丙烯腈、三乙胺、苯乙烯、丙烯酸酯类、丙烯酸、煤油、TDI、丙烯腈、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溴二苯醚混合物、丙烯酰胺、哌嗪、硫酸、氨水等,故属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57号)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和行业标准(2013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13号令,2014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传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
项目组长 唐庆国
技术负责人 周水鹤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唐庆国、李正加、黄素英
报告审核人 陈宝荣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时间 2017-03-01 至 2017-06-30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检查、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