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自备码头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条件论证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9日,位于德清县新市镇五龙桥,属浙江德清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约600亩,原名德清建电化工总厂,后经多次更名,包括新华实业公司建电化工厂、五龙桥化工厂、浙江五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于2011年更名为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有德清新耀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德清云龙化工外加剂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5188万元,总资产超过10亿元,现有员工998人,专业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拥有聚羧酸系列、萘系列、氨基磺酸盐系列、脂肪族系列高新技术混凝土外加剂产品。

公司拥有自备码头一座,主要用于硫酸、液碱、甲醛等货物的装卸作业。公司持有湖州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7月5日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项目组长 谢俊
技术负责人 周传贤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俊、黄素英
报告审核人 陈义灶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时间 2017-11-24 至 2017-11-24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检查、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