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液氨分解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德清博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简介

德清博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法人代表:嵇六三,公司位于德清县钟管镇龙溪长桥南堍,是一家主要从事冷轧带钢生产,五金冲件、建筑材料及钢管经销的企业。厂区占地面积9324m2,建筑总面积3000m2

该公司在带钢热处理生产过程中使用到危险化学品液氨,利用液氨加热分解产生的氢、氮混合气用作钢带退火退火时的保护气。液氨分解炉产生的氢、氮混合气经管道直接送至退火炉使用,未用完的混合气排空,不涉及中间储存过程。

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辨识,液氨最低年设计使用量为360t/a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而本项目实际液氨的用量为3.5t/a,本项目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项目组长 谢俊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俊、黄素英
报告审核人 闫秀才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谢俊、黄素英
时间 2020-07-17 至 2020-07-17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检查、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