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15吨舒林酸、年产60吨腺嘌呤改造提升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台州市星明药业有限公司
简介

    台州市星明药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89年10月17日,其前身是台州市椒江星明化工厂。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滨海路89号,厂区占地面积14206m2,现有员工10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0余人。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经营抗精神病药物、化学制药企业。

    台州市星明药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60t/a氯氮平、60t/a腺嘌呤、15t/a舒林酸生产项目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于2018年6月11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年回收甲苯250吨、乙醇300吨。有效期:2018年6月27日至2021年6月26日,许可编号为:(ZJ)WH安许证字[2018]-J-1601。

    为优化厂区整体布局,提升生产线装备及自动化水平,以符合现行国家法律、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台州市星明药业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线实际情况,申报了年产15吨舒林酸、年产60吨腺嘌呤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331002-27-03-112615;企业委托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总平面设计,本改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引进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医药化工设备,购置净化系统、纯化水系统、反应釜、离心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吨舒林酸、年产60吨腺嘌呤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

    台州市星明药业有限公司现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在腺嘌呤、舒林酸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到危险化学品有乙醇、盐酸、液碱、氮[压缩的]等,且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溶剂乙醇的回收套用(车间就内回收),年回收乙醇100吨,因此本改造提升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罐区                                                                        乙醇回收装置

项目组长 黄立锋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立锋、刘展利、吴强
报告审核人 周水鹤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黄立锋、刘展利、吴强
时间 2021-04-01 至 2021-04-24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检查、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