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海翔总部研究院及年产1500吨动保制剂、2亿粒人药制剂等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铭翔药业公司
简介

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是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姚冰,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外沙路以南、G228国道以东JHM040-0218(标准地)出让地块。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台州,是生产特色原料药、制剂以及精细化学品、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的上市公司,是全国医药工业企业创新能力百强企业之一、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首批诚信示范企业、浙江省自营出口优秀生产企业。公司拥有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普健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翔药业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台州前进化工有限公司、GenevidaGmbH(普健有限公司)、HI-MEDa.s.(海迈药业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自2021年末起,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程院院士陈芬儿合作开发兽药氟苯尼考原料药的工艺,目前已在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中扩试,即将产业化。

现因公司发展和规划需要,便于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从原料药向下游制剂延伸,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购买了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外沙路以南、G228国道以东JHM040-0218(标准地)出让地块,实施“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海翔总部研究院及年产1500吨动保制剂、2亿粒人药制剂等项目”(即本建设项目)。本项目于2023年02月14日取得了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2-331002-04-01-530170),2023年1月委托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总平面布置图(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号:A237005152)。

本建设项目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副产品和溶剂回收利用,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且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年第3号公告),但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年第9号公告),所以本项目不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海翔总部研究院及年产1500吨动保制剂、2亿粒人药制剂等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属于一般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受企业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组建了评价项目组,对其海翔总部研究院及年产1500吨动保制剂、2亿粒人药制剂等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项目组长 刘展利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展利、吴强
报告审核人 周水鹤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刘展利、周传贤、高炳伟、王铁松、吴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展利、周传贤、高炳伟、王铁松、吴强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刘展利、吴强
时间 2023-04-03 至 2023-06-25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