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废气(VOCs)治理项目、2023年废气(VOCs)治理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漂莱特(中国)有限公司
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厂区内环境治理和响应浙江省环保治理要求,以及改善车间员工操作环境,漂莱特公司拟投资2600万元,实施废气(VOCs)治理项目(下文简称“一期项目”),对全厂废气进行提升改造治理。一期项目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210-330521-07-02-95243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拟购置大孔树脂吸脱附处理系统、脱附系统、冷凝回收系统、冷却系统、吹扫系统、控制系统等相关设备,对公司原有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采用冷凝、大孔树脂吸附、脱附等工艺进一步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实现公司废气排放稳定达标。项目不新增产能。

因为一期项目未能对AA车间、阴树脂车间烷基化废气有效处理,所以漂莱特公司拟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再投资630万元,实施2023年废气(VOCs)治理项目(下文简称“二期项目”)。二期项目于2023年07月19日取得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307-330521-07-02-283495,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在VOCs一期项目基础上增加CO催化氧化系统等相关设备,对公司AA车间、阴树脂车间烷基化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不改变目前生产工艺,不新增产能,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期项目是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实施的,两期项目形成一套完整的废气(VOCs)处理装置,因此漂莱特公司拟将两期项目合并实施,将两期项目合称为“本项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等有关规定,受漂莱特(中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现场检查                                                                    周边情况

项目组长 陈雪丹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雪丹、陈宝荣、徐焕生
报告审核人 董贤红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雪丹、徐焕生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宝荣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雪丹、董贤红
时间 2023-03-22 至 2023-03-25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