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间仓库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台州市富明光学有限公司
简介

台州市富明光学有限公司位于东海之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陶家工业园区,创建于2004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陶东波,是一家专门从事眼镜片生产的企业;公司现有从业人员26人。该公司周边有十几家眼镜生产企业,位于陶家村在一九九四年筹建的工业园区内。

台州市富明光学有限公司营业范围为:眼镜、眼镜片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具有年产3000万副镜片的生产能力。

台州市富明光学有限公司在眼镜片加工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异丙醇的使用,主要用于镜片强化液添加剂。企业厂区强化检验场所设有异丙醇中间仓库,异丙醇由供货厂家定期直接配送至企业中间仓库。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辨识,本项目未纳入安全使用许可证取证范围,故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使用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项目组长 刘展利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展利、林杰、吴强
报告审核人 周水鹤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刘展利、林杰、吴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展利、林杰、吴强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刘展利、吴强
时间 2023-10-08 至 2023-10-10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