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
建德市下涯镇钟潭路111号 |
建设项目联系人 |
谢红兵 |
项目名称 |
定向转化烟气深度治理项目 |
建设项目简介 |
建设规模 |
/ |
生产规模 |
本项目属于“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不涉及建德农药厂现有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规模的变更。 |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
本项目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五氧化二磷、氢氧化钠、高温、噪声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结合本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评价项目组综合评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评价认为,在现有基础上,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转化烟气深度治理项目在进一步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如能充分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详见第4章),并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切实落实,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转化烟气深度治理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上是可行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可以达到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的基本要求。 |
建议 |
根据浙安监管安健[2017]6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等信息,建设单位应当在上述评审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并方便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安监部门查询。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1)完善类比项目资料,补充实验数据;
2)补充利旧设施的适用性分析与评价。 |
评价机构名称 |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现场调查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孙佳 |
2019-04-29 |
谢红兵 |
现场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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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