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建德市下涯镇钟潭路111号
建设项目联系人 姜权
项目名称 密封胶扩建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0907m2
生产规模 30000t/a硅酮密封胶系列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制胶车间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乙酸、有机锡(二丁基二乙酸锡和二丁基二月桂酸锡)、沉淀SiO2(白炭黑)、石灰石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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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规定,结合本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评价项目组综合评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评价认为,在现有基础上,本项目在进一步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如能充分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详见第4章),并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切实落实,本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上是可行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可以达到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的基本要求。
建议 本项目使用的催化剂二丁基二乙酸锡、二丁基二月桂酸锡比空气重,催化剂下料至分装桶的侧面设置的局部排风装置,建议低于作业人员呼吸带位置。 根据浙安监管安健[2017]6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等信息,建设单位应当在上述评审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并方便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安监部门查询。
专家组评审意见 补充废气处理方式的描述
评价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孙佳 2020-08-22 姜权
现场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