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
德清县新市镇果山路66号 |
建设项目联系人 |
戴恩峰 |
项目名称 |
阿昔洛韦原料药生产整治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建设项目简介 |
建设规模 |
厂区占地面积20000 m2 |
生产规模 |
阿昔洛韦原料药:240t/a 醋酸钠:500t/a |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
酰化反应车间、缩合反应车间、侧链制备车间、水解反应车间、废液回收车间、乙类仓库(含固废间隔) 、储罐区(含泵区) 、埋地罐区(含卸车场地) 、丙类仓库、成品仓库、制冷车间、污水处理、实验大楼、办公大楼、机修车间等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混合尘)、其他粉尘(二乙酰鸟嘌呤)、其他粉尘(多聚甲醛)、乙酐、乙酸、乙二醇、硫酸及三氧化硫、甲醛、氢氧化钠、甲苯、氨、药物粉尘(阿昔洛韦)、噪声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原料药精烘包车间干燥、粉碎、混合包装岗位的药物粉尘的超限倍数大于2倍,其中粉碎岗位药物粉尘的CTWA>8mg/m3,其余岗位化学、物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要求。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
(1)改进原料药精烘包车间干燥间、混合包装的出料方式和粉碎间的进料方式,并确保设备的密闭性,尽量避免粉尘的逸散;
(2)尽量避免原料药精烘包粉碎、干燥和混合包装同时作业,将除尘装置集中用于1个岗位,确保防护设施有效,使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控制在限值范围内;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做好清尘,避免积尘引起“二次扬尘”。
(3)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正确疏导复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思,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培训,及时安排需进行复查人员进行复查,在以后的职业健康监护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4)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清洁、干燥和无腐蚀性气体存在的地方用于防护用品的存放,建议企业更换防护用品储存柜的摆放位置,并确保防毒面具在不使用期间采用密封袋密封。
(5)用人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制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本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在车间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7)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可能导致急性损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做好相应的总结工作。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评价机构名称 |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现场调查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雪丹 |
2018-06-29 |
朱冬娅 |
现场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段子伟、夏月、张玥婷 |
2018-07-12 |
戴恩峰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