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杭州恒基油墨涂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南扒山
建设项目联系人 孙黎明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 丝网油墨450吨/年,冲淡剂50吨/年
生产规模 丝网油墨450吨/年,冲淡剂50吨/年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生产车间、1#辅助用房、甲类仓库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苯、甲苯、二甲苯、环己酮、丁酮、异佛尔酮、矽尘(总尘)、矽尘(呼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本次检测树脂调配工、油墨配料搅拌工、油墨搅拌工、研磨工、包装工、冲淡剂配制灌装工、检验分析工、研发工、仓管岗位所检测的化学有害因素(矽尘、苯、甲苯、二甲苯、丁酮、环己酮、异佛尔酮)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本次检测树脂调配工、油墨配料搅拌工、油墨搅拌工、研磨工岗位所检测的噪声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
建议 1)企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2)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要求,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3)企业对防爆轴流风机、吸风罩、通风柜、臭氧光离子废气处理设施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施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在员工作业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企业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以及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工人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第十四条规定要求,本检测报告要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归档。 7)企业应遵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规定要求,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本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本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8)企业应尽量不使用含苯类物质的助剂和树脂。进一步规范助剂、树脂、油墨和冲淡剂储存、使用的管理。桶装助剂、树脂、油墨和冲淡剂使用过程中应随用随盖,助剂、树脂、油墨和冲淡剂空桶应及时清理出车间。 9)规范操作方式,树脂调配、油墨配料搅拌、研磨、包装、冲淡剂配制灌装作业时,物料桶和拉缸必须加盖密封放置,作业时必须在侧吸罩口或风机口,研磨机机罩必须密闭。
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价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周晨昊 2022-01-24 孙黎明
现场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周晨昊、朱亮 2022-02-09 孙黎明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02-25